孕前保健
防病优生
女性早孕
怀孕常识
孕前营养
孕中保健
孕期疾病
孕期饮食
孕期保健
分娩保健
临盆待产
分娩时刻
产前诊断
产后保健
靓丽重现
产后心理
产后保健
月子饮食
宝宝保健
育儿心理
婴儿期
哺乳知识
母婴交流
产前诊断

湖南产前诊断新规 不得实施非医疗目的产前诊断

作者:孕妇保健网 来源: 日期:2021-1-7 12:26:17 人气:

  三湘都市报4月13日讯(记者胡忠民 实习生王金侠)今年5月1日,我省关于产前诊断将有新举措,目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已出台。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选。《管理办法》未经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转自搜狐

  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伦理原则,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其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畸形的;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年龄超过35周岁的。转自搜狐

  对于那些违反本办法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手掌纹路图解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违反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分。转自搜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