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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全民可免费做孕前检查 不分本地外地户籍

作者:孕妇保健网 来源: 日期:2018-5-20 7:09:56 人气:

  2011年末,“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大讨论活动的一个重要,催生了“大连网”;2013年初,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的伟大实践,迎来了作风建设年,各级部门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听、化民难、解民忧,成效显著的作风建设实践,催生了走出网络与市民面对面的“大连”专版。

  大连网创办之时,省委常委、市委唐军就曾说过:“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听取。”哪里有,哪里就有责任,哪里就是民生。大连网运行以来,已成为便民利民的网上行政服务窗口。如果说大连网是网上民声,那么由大连晚、大连天健网联合推出的“大连”专版将力图透过网的窗口,直击百姓关切,再现“民声”落实为“民生”的过程。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在大连开展3年多来,截至5月底,共为58266人进行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男性26977人、女性31289人,全市已有3万多个家庭享受到这项惠民项目。

  在大连市卫生计生委,记者了解到,大连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经在城乡实现全覆盖,凡是在大连地区生活并有怀孕计划的夫妇,不论是否为大连户籍,都可以在居住地街道申请、预约检查。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项目。”市卫生计生委马新光向记者介绍说:“2011年,普兰店、瓦房店被确定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单位。2012年,庄河、金州、、长海也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单位。由于这项工作、惠及每个家庭,于是市自行出资,在未被纳入国家试点的城区,也全面开展免费孕优检查,使这项惠民工程覆盖全市城乡。2013年,大连所有地区都被确定为国家试点,项目列入当年市15项重点民生工程挂牌督办。”

  埋单,群众受益。孕前优生检查不仅帮生育家庭优生优育,也帮不少孕龄夫妇解除了困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这样一对夫妇,结婚三年没有孩子,让全家人很着急。没想到参加免费优孕检查,却让夫妻俩意外拨开,找到了不孕症节,3个月后顺利怀孕。原来,医生在对丈夫进行检查咨询时,发现他有隔三差五蒸桑拿的生活习惯,医生用医学常识告诉他,精子最怕高温,频蒸桑拿会杀伤精子,他停洗桑拿两三个月,结果“不孕症”戳破一层窗户纸不用治疗就好了。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出钱,给所有孕龄夫妇在孕前做一次“风险”评估,对每个优生优育家庭来说都极为实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费用标准为每个家庭300元,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咨询、常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病毒筛查等19项检查内容,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据介绍,该项目开展3年来,我市市县两级财政已投入1300余万元。

  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记者了解到,我市已在10个区县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高新区和保税区居民可到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有怀孕计划的夫妇可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预约检查时间。

  想要生育“两孩”的夫妻,孕前检查不容忽视。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武雄飞介绍说,与第一次孕前相比,准备再次怀孕的夫妇,身体可能会有所变化,尤其是数年后才准备要二胎的夫妇,孕前应先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武雄飞说,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最好在孕前4~6个月进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在孕前加强营养和体育锻炼,戒烟戒酒,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更要考虑年龄因素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上一胎为产的,原则上产两年后再孕育下一胎。

  另悉,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孩次享受一次,检查后未怀孕或流产,该孩次不可以免费检查第二次,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6月19日一大早,家住西岗区日新街道的宋航夫妇,来到西岗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准备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进门小两口就吃了一惊:“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竟然这么好!”在工作人员的热情引导下,小两口愉快地逐项接受了检查。“能不能生个健康宝宝,怀孕前就要做好计划和准备。”宋航这样对记者说,身边的朋友都有了这样的孕前优生意识,他们小两口是看到贴在楼道里的宣传海报,知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现在已经实行免费政策了。

  夫妻双方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包括生殖系统专科检查);夫妻双方尿液常规检验、血型、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女方分泌物、血液常规检验、血清葡萄糖测定、甲状腺功能检测、病毒五项检测、妇科超生常规检查;夫妻双方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只要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并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领取《大连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告知单》并预约检查时间;

  2.携带双方身份证和《大连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告知单》,一起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4.当怀孕或者分娩后,及时联系社区(村)/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有早孕和妊娠结局的随访服务。咨询、监督电线。

  “单独两孩”政策终于在大连落实了,但对大连市民“Melon”来说,这个政策却让她心理不平衡了好一阵。“Melon”在2013年11月12日前怀孕,距离政策仅差1个月。今年4月,她在网上诉说了自己心中的不平。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就得到市卫生计生委的回复,可以按政策办理“单独两孩”生育手续了。

  2013年11月12日,我国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4年3月27日,确定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时间界限为2013年11月12日后怀孕的,并于2014年3月28日起受理申请。“单独两孩”政策终于在大连落实了,但对大连市民“Melon”来说,这个政策却让她心理不平衡了好一阵。“我恰好在11月12日前怀孕,仅差1个月。” 记者了解到,像“Melon”一样在“单独两孩”政策出台边缘怀孕的准妈妈不在少数。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向卫生计生委打报告,反映群众的这一。经省卫生计生委反复研究,决定再次放宽政策:凡2014年3月27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都可以按政策办理生育手续。

  计划生育政策已在大连实行了40多年,曾经的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统计显示,我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13.5%。和8.63%。,分别下降到2013年的8.1%。和0.18%。,处于超低生育水平。40多年间少生了245万人,既缓解了资源压力,也促进了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市人类发展指数已上升到0.89,高于全国0.699和全省0.835的平均水平,人均受教育年限10.95年,比1980年提高6年,人均预期寿命80.66岁,比1990年提高6岁。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并非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放松。根据国家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然要落实,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给予励扶持,对违法生育的,继续依法予以处理。

  而大连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有其客观条件。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市就处于超低生育水平,而人口老龄化却日趋严峻。据“六普”统计,我市65岁以上人口达到71.64万,比“五普”上升2个百分点,而0—14岁人口66.22万人,比“五普”下降6个百分点,未来将出现劳动力供给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据“六普”统计,全市共有家庭户232.46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63人,比“五普”的2.99人减少了0.36人,家庭规模缩小和家庭功能弱化,使家庭养老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

  “大连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约4.5万对,实施该政策后,预计全市每年可能增加人口9000人左右。”市卫生计生委处长李光盈这样告诉记者:“从3月28日至6月26日,全市共受理“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1674例,有1580对夫妻办理完生育手续。”记者了解到,所谓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据悉,目前我市每年出生人口约4万人,假如“单独两孩”集中在五年内生育,那么当年出生人口将达到5万人左右,全市人口规模不会出现大幅反弹。

  市民曲先生:我女儿13岁了,现在户口在中山区,出生时户口在西岗区,出生地在庄河。最近发现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该如何补办?

  市卫生计生委: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有效复印件,到夫妻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窗口申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是夫妻当初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填写的,一式4份。其中由夫妻所在单位各留存一份,存放在职工的个人档案里,另两份分别由审批机关和所在街道移送当地档案部门长期保存。所以,最好先到个人档案里查找,没有找到再到当初申请地的区级计生部门或当地档案馆查找。找到存档后复印1份(由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持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服务窗口申请补办。

  市民姜女士:我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现已育有一女,想生育第二个孩子。但是我们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找不到了,怎么办理再生育手续?

  市卫生计生委:申请“单独两孩”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如果父母当初没有申领或者丢失,可以提供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如果申请人父母均已死亡,申请人可到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或申请人做出个人声明。

  如果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市,符合本市“单独两孩”政策,但不符合另一方户籍地的生育政策,可以在我市申请再生育。

  市民李女士:我们夫妻都是独生子女,已生有一子,后收养了一个弃婴,我们可以申请生“单独两孩”吗?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中华人民国收养法》,夫妻实有子女数不包括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因此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再生育。如果夫妻已收养一个子女后又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女关系的,因此收养后又生育的夫妻子女数为两个,收养子女和生育子女均不是独生子女。

  本文来源于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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